拒不执行判决裁决自诉状是怎样的?


在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状的具体内容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当出现这种情况,权利人可以通过撰写自诉状向法院提起自诉。 一份完整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状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是首部,要写明文书名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状”,然后是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这些信息是为了让法院能够准确识别诉讼参与人。 接着是案由和诉讼请求。案由要明确指出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诉讼请求则是自诉人希望通过诉讼达到的目的,比如依法追究被告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等。这里的请求必须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然后是事实与理由部分。这是自诉状的核心内容。在事实方面,要详细叙述被告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具体行为,包括时间、地点、方式、手段等,比如被告人在法院判决其支付欠款后,通过转移财产、隐匿资产等方式逃避执行。同时,要说明这些行为给自诉人造成的损害后果。在理由部分,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阐述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理由,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说明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也很重要。要列举能够证明被告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证据,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如果有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以便法院进行调查核实。 最后是尾部,要写明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自诉人签名或盖章,注明起诉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撰写自诉状时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合法,语言规范、通顺。如果自己对法律程序和文书撰写不太熟悉,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