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期限的赠与合同是怎样的?


附期限的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了一个特定的期限,该期限的到来将对赠与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下面将从概念、特点、法律规定以及与普通赠与合同的区别等方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附期限的赠与合同。简单来说,就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在签订赠与合同的时候,额外约定了一个时间点或者时间段,只有当这个时间条件满足时,赠与合同才开始生效或者失效。例如,老张和小李签订赠与合同,约定等老张退休后就把自己的一辆汽车赠与小李,这里“老张退休”就是所附的期限。 附期限的赠与合同具有以下特点。一方面,期限是必然会到来的事实。这和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不同,条件是否成就具有不确定性,而期限是一定会到来的。比如约定明年的今天进行赠与,明年的今天这个时间是必然会到的。另一方面,期限对合同效力有重要影响。根据期限对合同效力的作用,可以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生效期限,也叫延缓期限,在期限到来之前,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生效,只有期限到来时合同才生效;终止期限,也叫解除期限,在期限到来之前合同是有效的,期限到来时合同效力消灭。 在我国法律中,《民法典》对附期限的合同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这就从法律层面确认了附期限的赠与合同的合法性和效力认定方式。 附期限的赠与合同与普通赠与合同也存在区别。普通赠与合同一般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就成立并生效,赠与人就有义务履行赠与义务。而附期限的赠与合同需要等待期限的到来才会发生相应的效力变化。并且在期限未到来之前,赠与人虽然不能随意撤销合同,但也不需要立即履行赠与义务。 如果在附期限的赠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当期限已到,赠与人不履行赠与义务时,受赠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赠与人履行。同时,赠与人也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