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被判处三年以上刑罚是怎么判的?


在我国,对于诈骗犯判处三年以上刑罚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考量因素的。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诈骗罪的基本概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欺骗手段让别人把钱交给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就明确了不同诈骗情形对应的刑罚范围。 对于“数额巨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也就是说,如果诈骗金额达到这个标准,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例如,张三诈骗了五万元,就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大概率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的刑罚。 除了诈骗数额,“其他严重情节”也是影响量刑的重要因素。这些情节包括但不限于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即使诈骗数额没有达到“数额巨大”,但存在这些严重情节,也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上刑罚。 法院在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立功、坦白、退赃退赔等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比如李四诈骗了四万元,构成数额巨大,但他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在量刑时就可能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幅度内适当从轻判处。 总之,诈骗犯被判处三年以上刑罚是综合考虑诈骗数额、犯罪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后,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