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儿女是怎么判的?


在离婚案件中,儿女抚养权的判决是非常重要且复杂的问题。 首先要明确,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就消除。即便离婚了,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依然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大前提,出自《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对于儿女抚养权的判决,不同年龄段有不同的考量: -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是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在幼儿阶段,孩子对母亲的依赖度较高,母亲能给予更贴心的照顾。不过,如果母亲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这种情况下父亲请求直接抚养,人民法院是会支持的。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中有明确规定。 -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要是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例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陪伴孩子的时间、与孩子的感情亲密度等,哪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稳定、健康、有利于成长的环境,抚养权就更可能判给哪一方。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这些情形下该方会被优先考虑。 -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愿意跟谁一起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尊重孩子的想法,但也不是仅依据孩子意愿,还是会结合其他一些因素综合判断 。 总之,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原则就是保障孩子能在一个最有利于他们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中成长。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就是从孩子的生活、学习、心理、情感等各个方面综合考量,选择对孩子成长最有益的抚养方案。 法定抚养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提供生活保障、教育培养、保护安全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会因父母婚姻状况改变而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