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怎样才能生效?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要让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生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签订离婚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双方要能够理解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是心智健全的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比如,不能是在神志不清或者被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状态下签订协议。 其次,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说,双方是自愿签订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一方是在受到威胁或者被欺骗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受欺诈方或者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一方以伤害对方家人为要挟,迫使另一方签订不公平的离婚协议,这种协议就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可能会被撤销。 再者,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事项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比如不能约定逃避夫妻共同债务,或者约定限制一方的基本人身权利等。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协议内容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德和正常的社会秩序。 最后,离婚协议生效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的协议,这个条件就是离婚。只有在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离婚协议才会正式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综上所述,一份有效的离婚协议需要满足签订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要以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