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怎样才能不起诉?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帮信罪存在多种不起诉的情形。 首先是法定不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帮信罪的嫌疑人符合这些情形,就可能法定不起诉。 其次是酌定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在整个犯罪活动中所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甚至可认定为从犯,且犯罪情节轻微的;又或者已经向受害人退还了所有损失,并且得到了他们的谅解,这种情况下检察院可能考虑酌定不起诉 。 最后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是因为证据是认定犯罪的关键,如果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依然无法达到起诉所要求的证据标准,就不能起诉。 相关概念: 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指的就是前面提到的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提供相应帮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定不起诉:就是依据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检察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或者可以免除刑罚时,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证据不足不起诉:案件经过补充侦查后,检察院认为证据还是不充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