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要怎么做才能不起诉?


帮信罪,也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几种情况可能导致不起诉: 一是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具有不追究刑事责任6种情形中除“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情形外的其他5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比如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又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等情况。 二是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具体到帮信罪,如果确实构成本罪,但是参与程度较低,作用较小,仅有少量违法所得,且当事人愿意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如实供述所犯事实,那么则可能构成酌定不起诉。因为人民检察院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动机和目的、手段、危害后果、一贯表现等情形进行综合考虑,从而作出是否不起诉的决定。像主动退赃退赔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危害后果,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获取被害人谅解,这些都对争取酌定不起诉有帮助。 三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例如经过补充侦查,仍然缺乏定罪的主要证据或基本的证据,或者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又无法查证属实,各种证据之间有矛盾,不能合理排除,有可能得出其他结论的,等等,都属于证据不足的情况。 相关概念: 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律明确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检察院应当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检察院可以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经过二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