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取保候审后怎样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取保候审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般情况下,累犯被取保候审后,想要不被追究刑事责任是比较困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累犯来说,如果要符合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需要看是否存在上述情况。比如,如果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法律规定不构成犯罪,那么就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是累犯,其之前有犯罪记录,司法机关在认定情节是否显著轻微时会更加严格。又或者犯罪已经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这种情况下也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对于不同的犯罪,追诉时效期限是不同的,像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就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等。 此外,如果遇到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情况,或者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被害人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况,也会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总体而言,累犯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其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相对较小,需要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