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员工自动离职该怎么赔偿?


当公司让员工自动离职时,是否需要赔偿以及如何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要明确“自动离职”的概念。自动离职通常是指员工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并且长时间不回来工作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主动自动离职,公司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但在实际中,很多时候是公司通过各种方式暗示或强迫员工“自动离职”,这种情况性质就不同了。 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迫使员工不得不“自动离职”,那么员工有权获得相应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上述这些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执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然而,如果公司并没有上述违法行为,只是正常与员工沟通,员工自己决定自动离职,那么公司无需支付赔偿。员工应该谨慎对待“自动离职”的要求,注意收集公司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环境照片、与公司沟通的聊天记录等。如果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