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险出车祸后如何赔偿?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当发生车祸后,交强险的赔偿一般遵循以下流程:首先,在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立即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尽可能保留事故现场,以便保险公司进行勘查。同时,及时通知交警部门,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事故双方的责任划分。 其次,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信息和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事故进行初步评估。被保险人需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如果有人员受伤)、财产损失清单等。 在赔偿范围方面,交强险主要包括三个部分: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目前,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分为有责任和无责任两种情况。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的赔偿是有限额的,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超过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超出部分需要根据事故双方的责任划分,由侵权人或其他商业保险进行赔偿。此外,如果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有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