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建筑单位如何知道在哪交税?

我是一家建筑单位的财务人员,以前没处理过交税的事。现在要交税了,完全不知道该去哪里交。也不清楚是在项目所在地交,还是在公司注册地交,想问下到底怎么确定交税的地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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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交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对于建筑单位而言,交税地点的确定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白两个重要的概念:预缴税款和申报纳税。预缴税款是指建筑单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先缴纳一部分税款;申报纳税则是在机构所在地进行汇总申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及相关规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这里所说的跨县(市、区),简单来说就是建筑单位到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县(市、区)开展建筑服务项目。比如,A市的建筑单位到B市承接了一个建筑项目,那么该单位就需要在B市(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而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在完成建筑服务发生地的预缴税款后,建筑单位需要回到机构所在地进行申报纳税。在机构所在地,建筑单位要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按照规定计算当期应纳税额,然后减去已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的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如果预缴的税款超过了当期应纳税额,那么超过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如果建筑单位是在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区)内提供建筑服务,那就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直接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即可。 总之,建筑单位要先判断建筑服务是否跨县(市、区),跨县(市、区)的话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再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未跨县(市、区)则直接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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