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起诉离婚会怎么判?


在探讨情侣起诉离婚的判决情况之前,需要明确一个关键概念,那就是只有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才可以起诉离婚。情侣关系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所以情侣之间不存在‘起诉离婚’的问题。 合法的婚姻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后所确立的关系。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也就是说,只有领取了结婚证,夫妻关系才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如果情侣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被称为同居关系。对于同居关系,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不过,如果在同居期间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法院是会受理的。 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共享所有权,在分割时通常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例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会根据各自的出资比例来确定份额。 而对于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问题,适用《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通常,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进行判断;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所以,如果所谓的‘情侣’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不会按照离婚案件来处理,而是会根据具体涉及的财产、子女等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