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法院如何判定儿女的归宿?
最近正打算离婚,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孩子,想知道法院在判定孩子归谁抚养的时候,到底是怎么考虑和决定的。想具体了解下在不同年龄段,比如孩子还小不满两周岁,或者大一点已满两周岁、已满八周岁这些情况下,法院会依据什么来判。
展开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判定儿女归宿遵循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基本原则,全面考量各种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孩子对母亲的依赖度较高,母亲能给予更细致的照顾。比如在日常生活中,母亲更方便给婴儿喂奶、哄睡等。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考察父母双方的多项素质,像教育层次,较高教育水平的一方可能在辅导孩子学习上更有优势;职业属性,工作稳定、时间规律的一方能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收入状况,收入高可以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还有家庭环境等。若一方有不良嗜好、经常加班没时间照顾孩子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会影响法官的判断。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表达自己更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比如孩子明确表示喜欢和爸爸一起生活,且爸爸也有能力抚养,法院通常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此外,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同时,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也可准许。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综合各方面因素,选择能让孩子在身心健康、生活环境、教育培养等多方面都能得到良好发展的抚养安排。 轮流抚养:即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在不同时间段内轮流照顾、抚养孩子。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