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对房产是如何执行的?
我有个债务纠纷案子,法院判我胜诉了,但对方一直不还钱。听说法院执行局可以执行他的房产来抵债,我不太清楚具体流程。想知道法院执行局对房产是怎么执行的,从开始到结束都有哪些步骤,我需要配合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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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局对房产的执行通常要遵循一系列法定程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执行立案。当债权人拿到生效的法律文书后,如果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会予以立案,正式启动执行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之后,执行局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同时,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进行查封。查封是一种临时性的措施,目的是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处分该房产。查封房产需要到相关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查封手续,限制该房产的交易。 接下来,如果被执行人仍然不履行义务,法院会对查封的房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一般由法院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选定,评估的目的是确定该房产的市场价值,为后续的拍卖或变卖提供价格参考。 评估完成后,就进入拍卖或变卖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院会委托拍卖机构对房产进行拍卖。第一次拍卖流拍后,会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第二次拍卖,如果第二次拍卖仍然流拍,还可以进行变卖。 最后,如果房产经过拍卖或变卖成交,法院会作出裁定,确认拍卖或变卖的效力,并协助买受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得款项会优先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如有剩余则返还给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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