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如何分配?

我前段时间出了个交通事故,现在涉及处理费用的问题,不太清楚该怎么分配。想了解下这个费用是按什么规则来划分承担方的,是双方协商还是有明确规定,希望能详细了解下分配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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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处理费用的分配一般遵循以下原则和规定:首先,根据相关规定,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是不收费的。而对于重大和特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暂行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这类事故,结案时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向负责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缴纳交通事故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重大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要承担800元,负主要责任的600元,负同等责任的400元,负次要责任的200元;特大事故里,负全部责任的需承担1000元,负主要责任的700元,负同等责任的500元,负次要责任的300元。 如果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逃逸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三倍收取;若交通事故责任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影响交通事故调查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二倍收取。 此外,如果当事人确有实际困难、无能力缴纳交通事故处理费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免。并且,交通事故处理费由缴纳方在交通事故处理结案时一次缴清,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增收应缴费额5%的滞纳金。总之,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分配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各方都应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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