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出轨离婚案会怎么判?


在法律上,出轨离婚案主要涉及到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等几个关键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解释法院的判决规则。 首先,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属于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一般来说,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出轨且达到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法院调解无效后,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不过,如果只是偶尔的出轨行为,没有达到同居等严重程度,法院可能会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在第一次起诉时判决不准离婚。 其次,财产分割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在出轨离婚案件中,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出轨,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是有可能适当多分的。比如,在房产、存款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上,法院会倾向于照顾无过错方。但具体多分的比例,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裁量。 最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主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虽然一方出轨对争取抚养权有一定影响,但不是决定性因素。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陪伴孩子的时间等多种因素,来判断哪一方更适合抚养孩子。例如,如果出轨方有不良生活习惯,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无过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