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规定是怎么进行补偿的?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但是我不知道具体的拆迁补偿是按照什么标准和方式来进行的。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也不清楚能拿到多少补偿。想了解一下拆迁补偿规定里是怎么规定补偿的,有没有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补偿类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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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是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给予的经济补偿。拆迁补偿规定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从补偿方式来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就是拆迁方直接给被拆迁人一笔钱,让被拆迁人自己去解决住房等问题。而房屋产权调换则是拆迁方提供新的房屋给被拆迁人居住,根据被拆迁房屋和调换房屋的差价,可能需要被拆迁人再支付一定的费用或者获得拆迁方给予的差价补偿。 从补偿范围来说,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其中,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于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一般会根据实际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的时间、费用等情况来确定。如果被拆迁人是用于经营的房屋,因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拆迁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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