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区别多大才不算侵权?
我设计了一款产品,外观和一个已有外观专利的产品有点像,但又不完全一样。我担心会构成侵权,想了解一下,外观专利和已有专利的区别要达到多大程度,才不算是侵权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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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外观专利区别多大才不算侵权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外观设计专利的概念。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判断是否构成外观专利侵权,并不是单纯看区别的大小,而是采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方法。 具体来说,就是要将被控侵权产品与授权外观设计进行比较,从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出发,根据外观设计的全部设计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如果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应当认定两者相同;如果无实质性差异,应当认定两者近似。只有当两者既不相同也不近似时,才不构成侵权。 在实践中,会考虑很多因素。比如,产品的正常使用时容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相对于其他部位,对整体视觉效果更具有影响。而且,如果区别点只是一些细微的、不容易被消费者注意到的变化,也可能被认定为近似。例如,一款手机外观专利,其整体的轮廓、按键布局、屏幕比例等是核心设计特征,如果被控侵权手机在这些核心特征上基本相同,只是在手机背面的某个小图标形状上有一点变化,那么很可能还是会被认定为侵权。 所以,不能简单地用一个量化的标准来界定区别多大才不算侵权,而是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以整体视觉效果是否相同或近似来判断。如果遇到侵权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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