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书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正在起草离婚协议书,但不知道怎样写出来的协议书才具有法律效力。我担心自己写的协议可能因为某些问题而无效,想了解一下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以及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协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要使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年满18周岁且精神健康的自然人。如果一方或双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例如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这是因为这类人无法独立、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愿,不能对离婚及相关事项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 其次,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说,双方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书,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一方威胁另一方如果不签订协议就伤害其家人,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就是可撤销的。 再者,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在财产分割方面,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恶意隐瞒、转移财产。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进行约定。比如,不能约定免除一方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除非对方自愿且不损害子女的利益。 另外,离婚协议书要具有法律效力,还需要经过法定的离婚登记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只有经过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才正式生效。 总之,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书,需要从主体资格、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性以及法定程序等多个方面来保障。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建议双方谨慎对待,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自身权益的保护。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