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发生医疗事故会怎么判?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当医生发生医疗事故时,可能会涉及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严重的会涉及刑事责任。 从民事责任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患者会向医疗机构主张民事赔偿,而医疗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医务人员追偿。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具体的赔偿标准会根据患者的实际损害情况来确定。 在行政责任方面,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关于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比如严重违反查对、交接班等制度;擅离职守;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治疗等。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案件事实来认定。 总之,医生发生医疗事故后的判决结果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包括事故的严重程度、医生的过错程度等。医生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以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