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病历卫生监督执法局会如何走法律程序?


当卫生监督执法局发现或接到关于伪造病历的线索后,一般会按照以下法律程序处理: 首先是立案环节。卫生监督执法局经过初步核实,认为存在伪造病历的可能,且属于其管辖范围,就会正式立案,开启调查程序。这就好比一个案件正式进入处理流程,开始收集证据来查明真相。 接着进入调查取证阶段。执法人员会通过多种方式收集证据,比如询问相关医护人员、查阅医院的记录和文件、向患者及家属了解情况等。同时,还可能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病历是否真的被伪造。这一步非常关键,就像盖房子打地基一样,只有证据确凿,后续的处理才能站得住脚。 调查结束后,会根据调查结果进行认定。如果确实认定存在伪造病历的行为,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规定,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要是涉事方对卫生监督执法局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这是给涉事方一个申诉的机会,确保处理结果公平公正。 整个过程中,卫生监督执法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 纪律处分:是指特定组织按照一定的程序,对违反该组织纪律的成员给予的处罚。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