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违规造成工伤该如何赔偿?


当单位违规造成员工工伤时,赔偿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单位违规导致的工伤,员工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为工伤后,接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员工需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其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关于赔偿项目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三是伤残津贴,如果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四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五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所有的赔偿费用都由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在整个赔偿过程中,如果员工与单位就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