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停产给买断工龄是如何给钱的?


“买断工龄”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停产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通常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规定。 首先,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主要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举例来说,如果一位员工在企业工作了5年3个月,其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企业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5.5×5000 = 27500元。 其次,企业停产的原因不同,可能还会涉及其他方面的补偿或待遇。如果是因为企业破产而停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意味着员工除了能获得上述经济补偿外,还可能在企业破产财产清偿中获得相应权益。 另外,如果企业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以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企业停产买断工龄给钱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规定,同时要考虑企业停产的具体原因和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