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发生后家属该如何维权?


当发生医疗事故后,家属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首先,要及时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包括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医疗文件。这些文件记录了患者的诊疗过程,是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的重要依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其次,家属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这是比较直接的一种解决方式。双方可以就医疗事故的赔偿等问题进行沟通和谈判。在协商过程中,家属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明确自己的诉求,并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争取合理的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家属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另外,家属还可以选择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鉴定结果对于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人民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总之,家属在维权过程中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和公正的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