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遇到医疗事故家属该如何找医院?

我家里人遭遇了医疗事故,我完全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处理这件事。我很着急,也很无助,不知道要怎么和医院沟通,要准备些什么,按什么流程去做才能合理合法地维护家人权益。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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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医疗事故,家属找医院处理问题时,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留证据。证据是处理医疗事故的关键,比如病历资料,它详细记录了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过程等信息,是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过错的重要依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此外,实物证据也很重要,例如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要对这些实物进行封存保留。 其次,与医院进行初步沟通协商。家属可以先与医院的相关部门,如医务科等进行联系,向他们说明情况,表达自己的诉求。在沟通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客观地陈述事实。《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时,双方会对事故的原因、责任以及赔偿等问题进行讨论。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以签订协议书。 如果与医院协商不成,家属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通过鉴定,可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和责任程度。 最后,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满意或者医院仍然不愿意承担责任,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要按照法律程序提供充分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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