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诈骗犯罪金额是如何认定的?

我之前遭遇过诈骗,现在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诈骗的犯罪金额是怎么认定的呢?是只算我直接损失的钱,还是也包括一些间接损失呢?比如因为这次诈骗导致我错过了赚钱的机会。想弄清楚这个认定标准,心里有个底。
展开 view-more
  • #诈骗金额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诈骗犯罪金额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较为关键的问题,它对于准确地定罪量刑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概念。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犯罪金额就是指犯罪分子通过诈骗行为所获取的财物价值。 在我国,关于诈骗犯罪金额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没有直接规定具体的数额标准,但相关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在认定犯罪金额时,一般是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财物数额为准。这里的实际骗取,是指被害人因为诈骗行为而直接交付给犯罪分子的财物价值。通常不包括间接损失,比如因诈骗导致的商业机会丧失、预期收益减少等。因为间接损失在认定和计算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 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在诈骗过程中,将骗取的财物用于归还个人债务、支付费用等,这些已经使用的财物也应当计入犯罪金额。而如果在案发前,犯罪分子主动退还了部分或者全部诈骗所得,退还的部分在量刑时可以作为从轻情节予以考虑,但一般不影响犯罪金额的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多次实施诈骗行为,未经处理的,犯罪金额应当累计计算。但如果存在多次诈骗行为,其中有部分行为未达到诈骗罪的入罪标准,这些未达标准的行为所涉及的金额是否累计计算,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总之,诈骗犯罪金额的认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要依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