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公司员工会如何定罪?


在法律层面,对于诈骗公司员工的定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诈骗罪的概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诈骗公司的员工,定罪的关键在于其是否明知公司的诈骗行为以及在诈骗活动中所起到的作用。如果员工并不知晓公司的诈骗性质,只是按照公司的正常工作安排进行操作,那么一般不会被认定构成诈骗罪。因为构成犯罪通常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也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然而,如果员工明知公司在实施诈骗行为,却仍然积极参与其中,就可能会被认定为诈骗罪的共犯。在判断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时,会分为主犯和从犯。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他们通常是诈骗活动的策划者、组织者或者主要实施者,量刑时会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从犯则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另外,员工参与诈骗的金额也是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的金额来确定相应的量刑幅度。 总之,诈骗公司员工的定罪需要结合主观故意、在犯罪中的作用以及参与诈骗的金额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果员工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工作,应当及时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