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诈骗数额是怎么判的?
我参与了一个团伙诈骗,现在心里特别慌。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对于团伙诈骗的数额是怎么来量刑判罚的。是按个人所得金额,还是整个团伙的诈骗总额来判呢?我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好知道自己可能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展开


在法律里,团伙诈骗是指两人及以上为了非法获利,共同实施诈骗行为。这种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侵害了他人的财产安全。对于团伙诈骗数额的判罚,关键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这条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如果数额较大,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可能会被判处罚金;要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处罚金;而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还会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团伙诈骗数额的认定,一般是按照整个犯罪团伙诈骗的总额来算,而不是按照每个成员个人实际分得的金额。每个团伙成员在犯罪里所起的作用不同,量刑也会有差别。主犯要对整个团伙的犯罪行为负责,也就是按照团伙诈骗的全部数额来量刑。从犯则会根据其在犯罪中起到的作用,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至于数额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