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房屋分割该怎么写?


在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和房屋进行分割的书写,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原则,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首先,要明确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这些信息是确认协议主体的重要依据,就好比给协议双方贴上准确的“标签”,确保协议是针对特定的两个人。 接着,需要清晰地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这是离婚协议的基础,如果一方并非自愿,那么这份协议在法律上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可以这样表述:“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简单直接表明双方的态度。 对于财产分割部分,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这就像是对一个“财产大礼包”进行拆解,明确里面都有什么。比如银行存款,要写清楚开户行、账号以及存款金额;车辆要写明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等。 在房屋分割方面,更要格外细致。要写清楚房屋的具体位置,精确到门牌号,以及房屋的产权情况,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登记在谁的名下等。如果是夫妻共同房产,需要明确分割方式,是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还是将房屋出售后分割售房款等。例如:“位于[具体地址]的房屋归[一方姓名]所有,[该方姓名]需在[具体时间]前向[另一方姓名]支付房屋补偿款[具体金额]元。” 此外,协议中还应该对财产和房屋分割的履行时间和方式作出明确规定。这就好比给双方的“约定”设定一个“时间表”和“操作指南”,确保双方按照约定执行。比如补偿款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分期支付的话每期的金额和支付时间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所以,一份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书对于保障双方的权益至关重要。 最后,协议需要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这样一份关于财产和房屋分割的离婚协议书才算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