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如何切实解决当前社会反映的‘立案难’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切实解决当前社会反映“立案难”问题的若干意见》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确保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能够顺利进入诉讼程序。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法院是如何解决“立案难”问题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立案难”的概念。“立案难”指的是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时,因为各种原因难以成功立案的情况。比如,法院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当事人的起诉材料,或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不予受理等。而该意见的出台就是为了杜绝这些不合理现象。 在保障当事人诉权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严格遵循这一法律规定,要求各级法院不得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不予受理,不得人为提高立案门槛。 为了让立案程序更加透明,该意见要求法院加强立案信息的公开。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立案的流程、所需材料等信息。例如,法院可以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立案指南,方便当事人查询。这就像给当事人提供了一本“立案说明书”,让他们清楚知道该怎么做,避免因为不了解程序而导致立案困难。 此外,意见还强调了对立案工作的监督。法院内部会建立监督机制,对立案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如果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就好比给立案工作上了一道“保险”,确保法院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 同时,为了更好地服务当事人,法院还会优化立案服务。比如,设立专门的立案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当事人,解答他们的疑问。还可以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服务,让当事人不用来回奔波,节省时间和精力。这就像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立案通道”,让立案变得更加轻松。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措施,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加强立案信息公开、监督和优化立案服务等,切实解决社会反映的“立案难”问题,保障当事人能够顺利行使诉权,让司法更加公正、高效、便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