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驾驶证撞了人交强险怎么赔偿?


在探讨无驾驶证撞了人交强险怎么赔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交强险的概念。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其设立目的在于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及时获得基本赔偿,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当驾驶人无驾驶证撞了人时,对于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垫付。这是为了保证受害人能得到及时的救治,避免因费用问题延误治疗。但是,保险公司垫付后,是有权向致害人进行追偿的。也就是说,最终这笔费用还是要由没有驾驶证的致害人来承担。 而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在驾驶人无驾驶证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比如车辆的维修费用、车上物品的损坏等财产方面的损失,受害人只能向致害人要求赔偿。 另外,关于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赔偿部分(除抢救费用外),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有些法院会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人身伤亡进行赔偿,之后保险公司再向致害人追偿;而有些法院则认为保险公司仅对抢救费用承担垫付和追偿责任,对其他人身伤亡赔偿不负责。 在赔偿流程上,一般是受害人或其家属先联系保险公司,告知事故情况和受害人的救治情况。保险公司在核实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且驾驶人无驾驶证等情况后,会按照规定垫付抢救费用。对于后续的赔偿问题,如果双方能协商解决,就按照协商结果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没有驾驶证开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在发生事故后也会面临复杂的法律和经济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