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提存方式是怎样的?

我有一批货物,对方一直不接收,我想通过提存的方式来处理。但我不知道具体的提存方式是怎样的,比如要去哪里提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提存有没有时间限制之类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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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存方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债务人没办法把东西交给债权人,就找一个专门的地方把东西存起来,这样就算完成了交付义务。 在我国,提存的主体包括提存人(一般是债务人)、提存受领人(通常是债权人)和提存机关。根据《提存公证规则》规定,提存机关是公证处。也就是说,当出现需要提存的情况时,债务人一般要到公证处去办理提存。 提存的标的物通常是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贵重物品、担保物(金)或其替代物等适宜提存的物品。对于一些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物品,债务人可以在公证机构的见证下拍卖或者变卖,提存所得的价款。 提存的程序一般如下:首先,债务人要向债务履行地的公证处提出提存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比如债务依据、无法履行债务的证明等。然后,公证处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对提存标的物进行验收、登记和保存。之后,公证处会通知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领取提存物。 关于提存的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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