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重判是怎么判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当涉及到诈骗罪重判的情形时,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 首先,我们来看看法律对于诈骗罪的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那么,哪些情况会导致诈骗罪重判呢? 一是诈骗数额巨大或者特别巨大。关于数额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当诈骗数额达到巨大或者特别巨大的程度,就会面临更重的刑罚。例如,诈骗数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通常会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二是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些严重情节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当存在这些严重情节时,即便诈骗数额没有达到巨大或者特别巨大的标准,也可能会被重判。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多次实施诈骗犯罪、诈骗后挥霍财物导致无法退赃等,可能会被认为情节恶劣,从而面临更重的刑罚。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表现,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 总之,诈骗罪重判主要依据诈骗数额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等因素,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