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税票中介会如何定罪?


虚开税票中介的定罪是一个严肃且需要依据法律准确判定的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虚开税票的概念。虚开税票指的是行为人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而虚开税票中介,就是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介绍作用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明确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其中虚开的行为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对于虚开税票中介的定罪,就适用于这一法条。也就是说,只要中介实施了介绍他人虚开税票的行为,就可能触犯此罪。 在量刑方面,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虚开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需要强调的是,司法实践中,对于虚开税票中介定罪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比如中介是否明知开票方和受票方没有真实的交易而介绍虚开,介绍虚开的次数、涉及的税款金额等。如果中介在介绍虚开税票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中介有立功表现,比如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等,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总之,虚开税票中介的定罪和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必须严格依据法律和具体的案件事实来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