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是如何定性的?


正当防卫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时,可不必承担刑事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中,对正当防卫做出了明确规定。该条第一款表明,为了保护合法权益,针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所采取的用以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若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属于正当防卫,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这为正当防卫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明确了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拥有自卫的权利。 然而,正当防卫并非毫无限制。该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从而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里的“必要限度”判断,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例如,在面对轻微的推搡时,若使用致命武器进行反击,就很可能被认定为超过必要限度。 另外,《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还规定了特殊正当防卫的情况。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即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些严重暴力犯罪对公民的人身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法律赋予公民更充分的自卫权利。 回到实际判断正当防卫的情况,一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量。首先是不法侵害的存在性,必须有实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而不能是假想出来的。其次是侵害的正在进行性,防卫行为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不能提前防卫或者事后报复。然后是防卫目的的正当性,防卫行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而不是故意伤害对方。最后是防卫行为的适当性,要综合考虑侵害的手段、强度、危害后果等因素,确保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总之,正当防卫的定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据具体案件事实,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公民在行使正当防卫权利时,既要勇敢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避免防卫行为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