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不同人合案会怎么判?
我亲戚实施了诈骗行为,骗了好几个人。现在警方把这些案子合在一起处理了,我们都很担心他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想了解下这种诈骗不同人然后合案的情况,法律上是怎么判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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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里,诈骗不同人然后合案处理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量多个因素来判定刑罚。首先得明白诈骗罪的概念,诈骗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关于诈骗罪的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合案的诈骗案件,法官会把诈骗不同人的金额累计起来,以此来确定犯罪数额是否达到较大、巨大或者特别巨大的标准。比如甲诈骗了乙5000元,诈骗了丙8000元,那么累计诈骗数额就是13000元。除了诈骗数额,法院还会考虑其他情节。要是犯罪嫌疑人在诈骗过程中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严重情节,或者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即便诈骗数额未达到特别巨大,也可能会加重处罚。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所以,诈骗不同人合案的判刑要综合多方面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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