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有经济收入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我目前没有经济收入。我想知道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这些方面,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我这种情况会不会很不利,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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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 首先,在财产分割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虽然一方没有经济收入,但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依然有权要求分割。并且考虑到其经济状况,法院可能会在分割时适当予以照顾。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没有经济收入并不必然导致失去抚养权,如果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有其他方面的优势,比如能给孩子更多的陪伴、与孩子感情深厚等,并且对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如不良嗜好、经常出差无法照顾孩子等,法院也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不过,法院也会考虑抚养孩子的经济成本,如果没有经济收入,在争取抚养权时可能需要证明自己有其他稳定的生活来源或者后续有获得收入的能力。 此外,对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还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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