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在父母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将依据不同年龄段,为您详细介绍孩子抚养权的判定规则。 首先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随母方生活。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也可随父方生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如果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又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此时孩子可随父方生活。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时,根据上述解释第四十六条规定,一方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如果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而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律赋予他们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以便抚养权的判定更符合孩子的利益。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核心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并且,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