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强制法》中滞纳金是如何规定的?

我收到了行政机关的缴费通知,上面提到了滞纳金。我不太清楚《行政强制法》里关于滞纳金的规定,想知道滞纳金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上限,在什么情况下会产生滞纳金,希望了解这些相关法律内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展开 view-more
  • #行政强制法
  • #滞纳金规定
  • #金钱给付
  • #行政执行
  • #滞纳金上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行政强制法》里,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中的一种。通俗来讲,当您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时,行政机关就可以依法让您支付一定数额的滞纳金,这其实是对不按时履行义务的一种督促手段。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也就是说,行政机关要事先把加处滞纳金的标准告诉您,不能偷偷增加费用。 而且,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限制,它保障了当事人不会因为滞纳金过高而承受不合理的负担。比如,如果您原本需要缴纳的罚款是1000元,那么最终加上滞纳金的总额最多也就是1000元。 另外,行政机关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这意味着,如果您长时间不履行义务,行政机关有权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来确保决定的执行。 当您遇到涉及滞纳金的情况时,一定要及时关注行政机关的通知,了解具体的标准和相关规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如果您对滞纳金的征收有异议,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