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法律是如何判定孩子抚养权的?

最近正打算和另一半离婚,我们有个孩子,我特别想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想了解下法律在判定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是看经济条件,还是孩子意愿,还是其他什么因素呢,希望能详细了解下这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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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法律有明确且细致的规定。首先要明确,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就消除。离婚后,子女不管是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依旧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是由母亲直接抚养。这是考虑到孩子年龄小,更需要母亲的照顾。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又或者因其他原因,像母亲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无法抚养子女等,此时孩子也可随父亲生活。此外,要是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法院也是会支持的。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 当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如果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优先获得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这主要是从孩子成长的各方面条件综合考量,哪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和条件,抚养权就更可能归哪一方。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 对于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但这不是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通常是在父母都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法院才会重点考虑孩子的意见。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尊重他们的意愿有利于其心理健康和成长 。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直接抚养子女,而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这种情况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这是考虑到孩子长期生活的环境和亲情依赖等因素。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 。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法院是会支持的。这能让孩子最大程度地保持与父母双方的亲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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