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被强制加班,不去上班能不能算旷工?
公司要求国庆期间加班,但又不想去,担心不去会被算作旷工,还怕因此被公司处罚。想知道这种强制加班情况下不去上班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旷工,以及如果被算作旷工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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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被强制加班,不去上班通常不算旷工。 首先,需要明确“旷工”的概念。旷工一般是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没有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的行为。而国庆属于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休息时间,并非正常工作日。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用人单位强制员工在国庆期间加班,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员工有权拒绝,这种情况下不去上班不能认定为旷工。 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如果员工因为拒绝国庆强制加班而被认定为旷工,甚至被辞退,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最后,如果员工已经与用人单位就国庆加班事项协商一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未按照约定上班,就可能会被视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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