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怎样规定债务追讨时效的?
我有一笔债务,借给朋友很久了,他一直没还。我想去追讨,但又怕过了时间不受法律保护。我想知道法律对于债务追讨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时效是多久,过了时效会有什么后果。
展开


债务追讨时效,在法律上准确的说法是诉讼时效,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你不向法院起诉追讨债务,法院可能就不会帮你强制让对方还钱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比如说,你和朋友约定了还款日期,还款日期到了朋友没还钱,从这个还款日期届满的次日起,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三年。在这三年里,你要及时采取行动追讨债务,比如向对方催款、发律师函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在这三年里你向对方主张过权利,比如对方承认了债务或者答应还钱,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另外,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钱,但要给对方一定的合理准备时间。从你要求对方还钱,而对方明确表示不还或者超过合理准备时间仍未还时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需要注意的是,过了诉讼时效并不意味着你丧失了实体权利,也就是说对方欠你的钱还是欠着的,只是你不能通过法院强制对方还钱了。如果对方自愿还钱,那是可以的,而且还钱后不能以过了诉讼时效为由要求你返还。所以,在遇到债务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关注诉讼时效,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