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想离婚法律该如何保护?
我现在怀孕了,和丈夫感情破裂,想离婚。但又担心自己和肚子里孩子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不太清楚法律在这种情况下会怎样保护我,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保护措施。
展开


在法律层面,孕妇想离婚时是有一定保护机制的。首先需要明确离婚的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一系列问题协商一致,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对于孕妇而言,只要和对方能达成一致,就可以选择这种相对平和、自主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则是在夫妻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时,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过对于孕妇想离婚的情况,法律有特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女方在孕期身体和心理都处于较为特殊和脆弱的状态,限制男方在这个时期提出离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女方和胎儿的权益。 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腹中胎儿,在分割财产时一般会预留相应的份额,保障胎儿出生后的生活所需。另外,如果女方因为怀孕、分娩等原因在经济上处于相对弱势,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男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如果男方存在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女方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