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认定和处理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我最近遇到个集资项目,承诺超高回报,心里有点怕这是集资诈骗。想知道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认定集资诈骗的,要是真的构成集资诈骗,又会怎么处理呢?就想弄清楚这些,好决定要不要参与这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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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的认定和处理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 首先,关于集资诈骗的认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从犯罪构成来看: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也就是说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可能构成这个罪。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就是说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还希望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并且使用了诈骗方法。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非法性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公开性是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利诱性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社会性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其次,在法律处理方面。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准确认定是否构成集资诈骗,并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处理。 相关概念: 集资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集资活动。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多种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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