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后多久能取保候审?
我因为一些事被拘役了,现在家里人想给我办取保候审,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想问问从被拘役开始,多久之后能办理取保候审呢?我比较着急了解这个,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首先,我们要明白取保候审和拘役的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就是在法院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自己遵守规定,暂时不被关押在看守所等场所。而拘役是一种刑罚,是法院判决生效后对犯罪分子实施的一种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 一般情况下,在被判处拘役后是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因为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里的规定是针对尚未被判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拘役后,意味着刑事诉讼程序已经进入到执行阶段,不再适用取保候审。不过,如果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