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债多久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情欠了别人一笔钱,暂时没办法还上。我很担心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想知道从欠债开始算,多久会被列入呢?是不是只要逾期没还就会被列入,还是有其他条件和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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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搞清楚欠债多久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首先得明白什么是失信人员名单。失信人员名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名单,是法院对那些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却拒不履行的债务人采取的一种信用惩戒措施。 欠债本身并不会直接导致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一般来说,债权人得先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债务。债权人要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如果判决债务人还钱,债务人就需要按照判决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还款义务。 要是债务人在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没有还钱,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和处置。如果债务人明明有能力还钱却故意不还,或者通过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法院就有可能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这里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欠债时间标准来决定是否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简单来讲,不是看欠债时间长短,而是看债务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还款义务。有可能欠债几个月,经过法院判决和执行程序后,符合上述情形就会被列入;也有可能欠债很久,但债务人确实没有还款能力,并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就不会被列入。所以,是否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关键在于债务人的履行情况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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