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协议未执行多长时间会失效?
我和另一半协议离婚,签了离婚协议,但对方一直没按协议执行一些事项。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这个离婚协议要是一直不执行,过多长时间就会失效啊?我想心里有个底,看看后续该怎么处理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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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离婚协议未执行并不会直接失效。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后,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另一方可以在3年内向法院起诉 。 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诉讼时效”。简单说,诉讼时效就是法律给权利人维护自己权利规定的一个时间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个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以及知道是谁损害了自己权利(也就是义务人)的时候开始计算。不过要注意,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就不再保护了,当然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 举个例子,如果离婚协议里约定对方要在离婚后一个月内给你一笔财产分割款,但对方没给,从你知道对方没按约定给这笔钱开始,3年内你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在这3年诉讼时效内,如果出现一些法定情况,比如你向对方提出让他履行协议(像发消息、书面通知等方式),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又或者你向法院起诉了,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等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会重新计算。 所以,离婚协议本身不存在因为不执行就失效的情况,关键是另一方要在3年诉讼时效内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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