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处理医疗纠纷需要用多长时间?


卫生局处理医疗纠纷的时间,要依据不同的处理方式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卫生局可以进行行政调解。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应当参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向医疗纠纷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卫生主管部门会及时启动调解程序。行政调解一般会要求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如果需要鉴定,鉴定时间不计算在调解期限内。也就是说,如果不需要鉴定等额外情况,卫生局调解医疗纠纷大致需要30个工作日左右。 其次,如果涉及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卫生局也有相应的时间规定。依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行政机关受理的案件符合一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立案后,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一般情况下,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等技术手段调查取证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案期限内。 此外,如果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程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综上所述,卫生局处理医疗纠纷的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行政调解一般在30个工作日左右(不包含鉴定时间),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通常在3个月内(不包含技术手段调查时间),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本身大约需要60日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