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官司要怎么打才能赢?


要想打赢医疗官司,需要从多个关键方面着手。 首先,证据搜集至关重要。在法治社会,证据是判定事实的关键依据,仅靠口头讲述难以起到实质作用。患方一般需要准备这些证据:一是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像患者身份证复印件,要是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还得有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比如配偶、父母、子女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用来证明身份情况;二是病历资料复印件,涵盖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等多种资料,如果医疗机构不给复印,患方可申请法院调取;三是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例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 。 其次,做好医疗鉴定。这是判定医疗事故的关键环节,为保证鉴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建议选择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此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为打官司奠定基础。 再者,明确过错方。仔细分析事件经过,确定到底是谁的过错,以及自己要承担多大责任,如此在法庭上阐述观点时才能更有针对性。要是自己是过错方,即便聘请优秀律师也不一定能胜诉。 另外,关于举证责任,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有一种误解认为医疗机构处于被告地位时要承担全部举证责任,其实并非如此。医疗机构仅就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而患者是否在该医院就医、有无损害事实、实际损失情况等,举证责任在患方。只有患方先证明这些事实存在,医方的“举证责任倒置”才有实际意义。 最后,了解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既可以先医患双方协商调解,若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也可以不经过这些,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为处理医疗纠纷提供了基本的民事法律框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的认定、处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 相关概念: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某些特定的诉讼中,原本由一方当事人承担的举证责任,改由另一方当事人承担。在医疗官司里,医疗机构仅就特定事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医疗纠纷:指发生在医疗卫生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双方对医疗服务等方面存在争议的情况。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相关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