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多长会失效?


在了解担保人担保期限多久失效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担保期限的概念。担保期限,简单来说,就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一个时间范围。在这个时间段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超过这个期限,担保人就可能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这里面有两种情况需要重点说明。第一种是有约定的情况。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只要这个约定是合法合规的,就按照约定来执行。比如合同约定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满后的两年,那么在这两年内,债权人如果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担保人就得负责;过了这两年,一般情况下担保人就不用担责了。 第二种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举个例子,如果朋友的主债务在今年1月1日到期,没有约定担保期限,那么从1月1日开始往后算六个月,也就是到6月30日,这就是担保期限。如果债权人在这六个月内没有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就会失效。 此外,如果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债权人给债务人一个宽限期来还钱,从宽限期结束那天开始算担保期限。 总之,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失效情况要根据具体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债权人一定要在有效的担保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否则可能会导致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自己的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而担保人也需要清楚自己的担保期限,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